返回首页|集团网站|企业文化网|集团站群
中铁四局七公司"奔腾"图书室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11-02-21

中铁四局七公司“奔腾图书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学习、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立“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让学习成为常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由公司团委牵头组织成立机关成立“奔腾”图书室。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各类图书包含纸本数据:图书、期刊等。

三、借阅对象:

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途径:

1、机关员工可到图书室挑选钟爱的书籍,然后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2、员工可在网页中输入http://61.132.135.153:8080,以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公司内网,通过“图书借阅”菜单办理网上借阅手续,当收到管理员同意借书的反馈信息时,即可从图书室借出对应书籍。

五、借阅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2本,借阅期限7天。若未及时看完可办理续借,且仅可续借一次。

2、若逾期未续借或未归还,则从应归还日期的次日起,开始征收图书归还滞纳金,标准为0.1/(天*本)。

3、所借阅的图书或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需按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书籍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书籍或影印本抵偿。(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格之书籍赔偿。(3)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4)图书轻微损坏、图书被乱涂乱画或玷污等,图书室将对借阅人征收图书清洁费(1.0/处)。

六、图书管理:

1、青年图书室由公司团委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制订和完善图书室管理办法。

2、图书添置由公司团委统一采购,员工可推荐阅读量较好、流行或热卖的图书。

七、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八、图书交流及捐赠:

1、倡导爱好藏书的同志以交流的形式与大家分享所收藏的图书,积极向图书室捐赠爱书。个人所捐书籍中被图书室收藏、交流累计达5本及以上者,公司团委将在年终对其表彰并赠送奖品。

2、捐书人具有提出收回本人藏书的权利,在捐书人提出收回图书之日起,图书室一周之内办理完归还手续,将书籍归还书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团委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

 

中铁四局七分公司团委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