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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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七分公司荣获合肥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2-06-14新闻来源:人民铁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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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合肥6月13日电(通讯员张涛 宋勇)近日,从合肥市委、市政府传来喜讯,中铁四局七分公司在新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二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公司自1998年以来,连续七届获得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

创建文明单位、构建和谐企业,是该公司始终坚持不懈的追求。近年来,该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线战略任务,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与合肥市文明交通协管和义务献血等活动,真正肩负起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担当,先后多次获得合肥市公益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积极奉献单位”和“协作共建单位”等荣誉。

该公司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积极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企业实际,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主题教育活动为主抓手,传承“团结、友爱、互助、奉献”的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员工“忠诚、感恩、执行力”意识,推进“强化素质、强化作风、强化效益”的不断深入,大力弘扬企业精神,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据悉,该公司自1998年以来,也连续获得并保持安徽省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届文明单位等称号。

稿件录入:张涛 宋勇    责任编辑: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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