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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领导给自己开罚单
发布时间:2013-12-27新闻来源:《中国中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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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旭

“此次发生的项目安全质量问题,我作为公司主要领导和安委会主任委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对我本人处以罚款1.5万元。”这是在近日某单位召开的安委会上,单位领导在对公司一起项目安全质量隐患处理的通报中,对自己开出的重磅罚单。

在该通报中受到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多达19人,其中包含3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罚款金额累计14.1万元。在上级单位未对该安全质量隐患进行问责处理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处理完全可以只限于对项目部乃至机关直接监管部门的层面,如此“大动干戈”,引人深思。

领导给自己开罚单,体现了企业铁腕整治安全质量问题的魄力。“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安全质量管理无小事,任何思想上的松懈和行为上的疏忽,都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上,企业领导带头受罚,体现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的勇气和魄力,能够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让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有利于推动安全质量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全员质量终身制意识,形成勇于担当责任的氛围,并最终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领导给自己开罚单,体现了企业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人不正己难正人”。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上,企业领导主动受罚,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了企业领导在面对关键问题时不回避、不推卸、不敷衍,与员工群众站在一起的坚定立场,以及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坚强决心。此次安全质量问题处理情况还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在全公司发布,对公司领导的处理决定也赫然位列其中,“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的务实作风可见一斑。

小罚单体现大思路,企业领导“接地气”的做法必将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凝聚队伍合力,为企业的全面安全优质可持续发展加油助力。

稿件录入:朱旭    责任编辑:宋勇

稿件录入:朱旭   责任编辑:
标签: 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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