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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七公司潍日高速:“管理实验室”之廉洁篇
发布时间:2016-05-04新闻来源:人民铁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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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礼尚往来,人情世故,是中华民族维系亲情和友情的传统习俗,它重在一个“情”字,搭建起人们相互尊重、相互友好、相互惦念的心理桥梁。然而,一段时期来,社会交往中,礼与事、与权从而与利的结合,似乎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地位。事前用“礼”疏通,事中用“礼”催促,事后用“礼”感谢,由此产生一条又一条以“礼”为媒介的双得利链条。而实际办事过程中,如何看待、处理各种各样的“礼”,则因人而异甚至大不同。

说到如何对待礼品礼金,中铁四局七公司潍日项目经理部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口气几乎一样地认为:局和公司反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要坚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的底线;山东高速集团和潍日公司都大力倡导“十公开”阳光工程;我们作为代表中铁四局参战单位的主要领导,不仅自己,而且在各种场合反复要求项目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礼品尤其是礼金一定要拒绝。实在拒绝不了的,无论大小多少,都应该登记交公,切不可因小失大,因利失足。

经理部自2016年2月29日进场以来,由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领导自律到位,已有17人次主动登记交公了烟、酒、茶和购物卡、食品等。其中,仅项目经理一人就先后登记交公了8次,估价金额达16000多元。交公的所有物品除能退的退回外,其它一律用于经理部业务经营和日常接待。随着礼金礼品登记交公人数的增多,廉洁自律拒礼拒贿已成为中铁四局七公司潍日高速项目经理部的主流风气,从而也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作风严谨、工作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实现“建三年路,树百年人”的廉洁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稿件录入:王建南    责任编辑: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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