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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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解读(之六)
发布时间:2010-09-02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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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合同管理工作 必将付出惨重代价
——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解读(之六)
“项目合同签订不能照搬照抄,要与项目的实际相对应,合同约定必须量力而行,做不到的就不要承诺,承诺的就必须做到。”
——公司总经理薛模美
中铁四局七分公司2010年领导干部会议紧张的两天会期内,公司专门安排了半天时间,开展了包括合同管理知识讲座在内的三项教育培训,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学习培训,提醒公司各项目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补齐公司各项目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这块“短板”。公司主要领导和法律顾问用实际的案例做警示,希望我们曾经付出的惨痛教训不再重演。
    “项目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合同必须经过公司主责部门把关,项目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这方面,我们是付出了惨痛代价的。”
——公司党委书记李建平
目前,公司各项目的合同很不规范,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交了不少学费。一项工程辛辛苦苦赢得的一丁点利润,到头来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了老本。
    对市场来说,公司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公司对市场的承诺,体现公司的诚信,提升公司的品牌和形象,使公司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公司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公司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各项目合同管理需要在公司主责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的方案,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并且,工程在质量、进度、成本方面的目标应是包括合同管理工作在内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的纲领,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
    预防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公司各项目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并体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同时,需要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具体,避免歧义和含糊。要最大限度地将项目所建工程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项目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
    公司各项目在工程项目管理开始后,需要将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并及时满足查阅和询问要求。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资料移交到公司。同时,公司各项目需要建立合同文件资料统一编号,统一记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分类管理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等各项基本制度,真正将合同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稿件录入:汪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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