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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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2-07-09新闻来源:中铁四局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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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为进一步提高部门办公效率和质量,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部门日常工作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出台了《工作指南》,加强与基层各相关部门之间协作,指导基层单位(经理部)办公室开展人事管理工作,方便基层人员办事,同时欢迎基层单位(经理部)办公室对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的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和水平予以评价和监督。

公司机构设置的办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收集齐中标项目资料后,一周内完成跟踪审批。

相关部门(单位):

公司经营开发部、项目部

提供材料:

公司经营开发部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公司经营开发部提供中标通知书;

2、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相关材料并撰写申办机构申请;

3、将申办资料上报局人力资源部;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批复文件办理相应手续。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人【2009】167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

调入公司员工的工资核定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每月13日前

提供材料:

员工的工资转移介绍信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工资;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核定的员工工资通知单转到该员工所在单位财务室。

办理依据:

按照员工本人人事档案、公司人事通知、中铁四七人【2008】35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中铁四七人【2009】79号《关于下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0]156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5号《关于明确公司内退返聘人员、实习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文件规定核定。

基层调入公司机关员工的工资核定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每月13日前

提供材料:

员工的工资转移介绍信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工资;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核定的员工工资通知单转到公司机关计划财务部。

办理依据:

按照公司人事命令、中铁四七人【2008】35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中铁四七人【2009】79号《关于下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0]156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5号《关于明确公司内退返聘人员、实习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文件规定核定。

公司基层单位之间调动的员工工资核定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员工调入基层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

办理地点:

员工调入基层单位的办公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员工调入基层单位的办公室的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每月13日前

提供材料:

员工的工资转移介绍信

办理程序:

1、员工调入基层单位的办公室核定调入员工的工资;

2、员工调入基层单位的办公室将核定的员工工资通知单转到该基层单位财务室。

办理依据:

按照公司人事命令、中铁四七人【2008】35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中铁四七人【2009】79号《关于下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0]156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5号《关于明确公司内退返聘人员、实习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文件规定核定。

公司机关、事管中心奖金、加班工资核发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每月13日前

提供材料:

各类奖金文件、通报、获奖人员名单、员工加班证明、主要领导批示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文件、请奖报告制作奖金支付单;

2、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计划财务部支付。

办理依据:

按照文件或请报告明确的标准,参照局相关文件。

公司内退、待岗、待聘人员待遇核定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随时办理

提供材料

:员工内退、待岗、待聘文件或人事通知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内退、待岗、待聘文件或人事命令核定工资待遇;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核定后的工资待遇转交事管中心财务室。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七人【2008 】34 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员工内部退养实施办法》、中铁四七人【2008 】88 号《中铁四局集团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关于解决公司优秀骨干人员有关困难的暂行规定》、2008年人事部76号通知、中铁四七人[2010]156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5号《关于明确公司内退返聘人员、实习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文件规定核定。

公司员工收入证明办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

限:随到随办

提供材料

:职务或职称人事聘任命令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人事命令的岗位工资系数测算员工收入;

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测算结果开具该员工的收入证明。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七人【2008】35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中铁四七人【2009】79号《关于下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0]156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第七工程分公司岗位薪酬制度改革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5号《关于明确公司内退返聘人员、实习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文件。

公司技术委员会委员、机关各部门考勤、

员工假期核定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考勤每月12日前、员工假期随时核定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每月12日前

提供材料

:各类假条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各部门、相关项目部考勤,审核并登记员工休假情况;

2、汇总后,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公章交计划财务部。

注意事项:

考勤表上需加盖部门、经理部公章,部门、经理部领导、考勤员签字

办理依据:

按照局、公司相关文件办理。

项目考核兑现的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每年元月份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一个月

提供材料:

责任成本中心负责提供资料、项目部提供承包集体收入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责任成本中心提供的资料核定项目承包集体风险抵押金基数,计算应得风险薪酬;

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项目部财务提供的承包集体成员收入核定其应得的风险薪酬,并形成书面通知,公司领导审批签发后执行。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七责【2003】147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经济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2006】36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经济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2008】128号《关于修订工程项目经济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项目经理考核材料申报的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勇军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每年元月底之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办理时限:

一个月

申报材料:

项目经理年度考核表

办理程序:

1、各基层单位项目经理如实填写《项目经理年度考核表》中需本人填写部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后,由机关各相关部门考评打分;

3、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得分后报公司相关专题会议评定年度项目经理结果;

4、在当年职代会上表彰优秀项目经理。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七人【2008】123号《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 司第七工程分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中铁四人【2008】211号《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中铁四七人[2009]171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机关考核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石杰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当年7月、次年元月

联系电话:

0551-3742253

申报资料:

《员工考核表》《部门负责人考核表》、《部门民主测评表》、本部门休假、调转、助勤人员在考核期间在机关的出勤情况

办理时限:

当年7月底、次年元月底之前。

办理程序:

1、公司基层对公司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测评(分别在职代会和领导干部会议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2、公司机关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下发季度考核通知;

3、机关各部门、社管中心、基地建设经理部报送《 年 季度部门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员工自评统计汇总表》、《年度员工考核表》、《部门民主测评表》、本部门休假、调转、助勤人员在考核期间在机关的出勤情况等考核资料;

3、公司机关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各部门、社管中心、基地建设经理部考核资料;

4、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的部门进行考核评分;

5、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出最终得分,报公司考核小组领导审核;

7、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机关季度考核分数和机关效能建设半年考核结果计算出员工当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核定绩效工资。

注意事项:

1、《 年 季度部门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

2、《员工自评统计汇总表》参加自评的每位员工均需签字确认。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11】53号《关于印发〈第七工程分公司机关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167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机关较能建设考评和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基层好班子申报材料上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石杰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上报时间:

每年元月底前、12月25日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53

办理时限:

经公司党委研究之后确定

申报资料:

1、“四好”班子实施计划

2、好班子活动总结报告

3、创建“四好”班子考核评分表

办理程序:

1、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四好”班子考核标准,制定年度创建“四好”班子实施计划,并于当年元月底之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基层单位(经理部)办公室根据当年度创建“四好”班子实施计划、班子工作等情况对照文件要求的考核标准认真撰写好班子活动总结报告,填写考核评分表,报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

3、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对上报的材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创建好班子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提出初评意见,并报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4、公司党委、公司将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对评选出的上年度的好班子进行表彰、奖励。

注意事项:

“四好”班子实施计划一份、好班子总结报告和考核评分表原件(各一式两份)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七党组[2006]26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核定。

公司基层后备干部、建档人才申报材料上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石杰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上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53

办理时限:

经公司党委研究之后确定

申报资料

:一、基层后备干部:

1、本单位的党组织报告(部门、办事处报告);

2、《 年基层单位、办事处、机关部门后备干部名册》书面及电子版(EXCEL版)各一份;

3、原有的后备干部报《基层单位、办事处、机关部门后备干部 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书面及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

4、新列入的后备干部报考察材料、《基层单位、办事处、机关部门后备干部登记表》书面及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

二、基层建档人才:

1、本单位的党组织报告(部门、办事处报告);

2、《 年基层单位建档人才名册》书面及电子版(EXCEL版)各一份。

办理程序:

一、基层后备干部

1、基层单位党组织(部门)牵头,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基层单位班子(部门)会议充分酝酿提出后备干部的考察人选;

2、各单位党组织(部门)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3、各单位党组织(部门)向考察人选反馈考察意见;

4、各单位党组织(部门)提出后备干部建议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

5、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对基层单位后备干部建议名单审查汇总后,由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提出基层单位后备干部名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二、基层建档人才

1、基层单位党组织(部门)牵头,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提出建档人才的考察人选;

2、基层单位党组织(部门)对建档人才人选进行考察;

3、基层单位(部门)以召开班子会议形式,由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根据考察结果提名、确定本单位(部门)建档人才;

4、各单位党组织(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建档人才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

注意事项:

上报资料书面版均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

办理依据:

按照中铁四七人[2010]15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单位、经理部、办事处、机关部门、事业管理中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基层项目部变更人员申报材料上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石杰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上报时间:

根据需要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53

办理时限:

经局审批之后确定

申报资料

:申报变更人员单位报告,内容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前后该岗位人员名单、变更人员所在岗位对人员的具体资历要求、该项目所在工程标段的全称、变更函主、抄送单位及份数等。

办理程序:

1、基层项目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变更报告;

2、人力资源部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研究;

3、公司确定变更人员后报局审批;

4、局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将审批文件寄达项目部。

注意事项:

报告书面版加盖本单位印章。

办理依据:

根据局、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基层单位员工动态名册上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上报时间:

每月月初之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上报资料:

《在职(含原一年一聘)人员名单》、《实习人员名单》、《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名单》

办理程序:

1、各基层单位办公室核实本单位人员和人员所在岗位情况

2、根据核实情况填写《在职(含原一年一聘)人员名单》、《实习人员名单》、《项目临时聘用人员名单》表格

3、将当月人员情况表电子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注意事项:

表格中岗位栏请填写具体岗位,如: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应填写××桥现场制梁、××队内业资料等,不要泛泛填写工程师、助工、技术员等技术职务。

办理依据:

1、根据人事部(2009)字第56号通知规定办理

2、根据人员实际在岗情况填报

人员调转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余红(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上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牛小云)、0551-3742263(余红)

上报资料:

个人调转申请

办理时限:

申报公司外局内调转人员经公司研究审批之后;申报局外调转人员经公司研究上报局审批后。

办理程序:

1、个人调转申请;

2、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部;

3、公司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报公司研究;

4、公司研究后报局审批(局外调动);

5、公司根据审批意见下发人事命令(同意调动);

6、调动人员本人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06】110号《中铁四局七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办理.

基层副科、股级人员任免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上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0551-3742273

上报资料:

基层单位申请

办理时限:

经公司研究审批后

办理程序:

1、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申请;

 

2、组织人事部考察,汇总后报公司、公司党委研究;

3、公司、公司党委研究审批;

4、任免前公示(新提拔副科级);

5、签发人事命令。

注意事项:

1、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申请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2、可先传真,但原件要随后寄到人事部。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 2006 】110号《中铁四局七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铁四七党组【2004 】18号《第七工程分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行任职前公示》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辞职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余红(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申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牛小云)、0551-3742263(余红)

申报资料:

个人书面辞职申请

办理时限:

三十日(试用期三日)

办理程序:

1、个人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2、基层单位(机关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公司确认;

4、双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转移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局、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内退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个人书面申请、员工申请内部退养审批表

办理时限:

公司审批后

办理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内退申请,填写员工申请内部退养审批表,员工本人签字,员工所在单位(经理部)盖章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核算内退工资;

3、内退员工对内退工资、工龄等无疑异后签订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一式二份,存本人档案一份,本人一份;

4、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退手续,将内退员工的内退工资关系转入事业管理中心,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08】34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员工内部退养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次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年度考核在次年元月15日之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评分表》、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汇总表》

办理时限:

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后

办理程序:

1、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对所属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上报考核资料;

2、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资料,报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委员会;

3、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评;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资料和上会情况,统计评分,得出考核结果;

5、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技术津贴。

注意事项:

1、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评分表》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民主测评表》报原件,加盖单位(机关部门)公章,《民主测评汇总表》原件、电子版各一份,原件加盖单位(机关部门)公章。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人【2011】173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集团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大中专见习生定职定级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见习生见习期满半个月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手册》、《见习生定职鉴定表》、《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评分表》、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汇总表》、个人定职申请

办理时限:

公司大中专见习生定职定级考核委员会考核后

办理程序:

1、基层单位在见习生开始见习工作之前,为所属的每位见习生做好见习计划,并填写在见习手册相应栏,见习生本人签字确认;

2、在见习生按照见习计划每见习完一个阶段后,见习生做出见习小结并填写在见习手册相应部分,见习辅导人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见习期满后,见习生本人对见习期间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在见习手册和定职鉴定表相应部分,对于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的见习生,个人还应提交书面定职申请;

4、基层单位对所属大中专见习生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阶段进行考核,召开群众座谈会,填写见习手册和定职鉴定表中相应的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5、对于从事工程技术的见习生,基层单位还要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程序对见习生进行考核,将《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评分表》、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汇总表》上报人事部;

6、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见习生定职定级材料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大中专见习生定职定级考核委员会;

7、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聘任,下发人事命令,核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津贴。

注意事项:

1、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评分表》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基层单位《民主测评表》报原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民主测评汇总表》原件、电子版各一份,原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3、《见习生定职鉴定表》应粘贴见习生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照。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人【2008】297号《中铁四局集团院校毕业生引进、管理办法》、中铁四七人【2011】173号《关于修订〈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局、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

评选、考核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见当年评选通知;考核每年一次,每年6月底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一、

局、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评选呈报资料《工程技术专家呈报表》、《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呈报表》、推荐简表、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局、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考核呈报资料《工程技术专家考核登记表》、《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考核登记表》

办理时限:

局工程技术专家待局审批后完成,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待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完成

办理程序:

一评选

1、基层单位(部门)推荐,个人填写《工程技术专家呈报表》、《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呈报表》、推荐简表,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评审委员会;

3、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

4、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5、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示结果将专家材料上报局人力资源部;

6、根据公示结果公司对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颁令确认,颁发证书。

二、考核

1、自我考核,专家或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本人写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并连同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提交到其所在基层单位;

2、其所在基层单位对其进行评议和定量测量打分,并将综合意见和测评分数填入考核登记表,并提交到公司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3、由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对其进行考核打分后提交公司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4、公司考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根据考核结果和公示情况,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考核领导小组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6、专家的相关考核资料上报局人力资源部;

7、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

注意事项:

各项资料均需书面、电子版各一份,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需彩色扫描件。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11】187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工程技术委员会委员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十佳”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次年元月15日前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年度第七工程分公司“十佳”工程技术人员登记表》

办理时限:

公司“十佳”工程技术人员评选委员会评选后

办理程序:

1、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对所属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选、推荐,并上报推荐资料;

2、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推荐资料,报公司“十佳”工程技术人员评选委员会评选;

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评选结果,出台表彰文件,协助企策宣传部做表彰展板;

4、评选出的“十佳”工程技术人员在职代会上表彰。

注意事项:

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技术主管要在《年度第七工程分公司“十佳”工程技术人员登记表》相应栏签署意见,基层单位栏要盖单位公章。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07】146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十佳’工程技术人员评比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解决优秀骨干人员困难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牛小云、余红(办理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申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牛小云) 、0551-3742263(余红)

申报资料:《

第七工程分公司优秀骨干解决家庭有关困难申请表》、个人申请,有关奖励证明、荣誉证书原、复印件、业绩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公司研究审批、公示后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申请所在单位(机关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机关部门)公章;

3、征求工会意见;

4、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公司研究;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研究结果对申请人的业绩和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任何疑异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6、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结果下发人事命令,核定相关待遇;

7、办理签订劳动合同中岗位、待遇以及待聘相关规定部分变更协议等相关手续。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08】88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关于解决公司优秀骨干人员有关困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生活困难补贴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每年11月15日前申报,每年申报一次。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个人申请、《中铁四局工程技术人员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待局审批后

办理程序:

1、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关于申报工程技术人员生活困难补贴通知》中申报条件的个人,提交申请和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中铁四局工程技术人员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核实所属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工作和生活情况,经基层领导班子研究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3、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汇总整理后报公司研究;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研究结果整理上报局;

5、根据局审批结果,公布享受工程技术人员生活补贴人员名单及享受标准。

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报原件和电子版。

2、证明生活困难材料要求:采用写实事例方法详细说明本人主要工作业绩和表现、具体生活困难的原因、程度、欠款金额及现状以及生活困难的证明(欠款借据复印件、大病病历复印件等)。

办理依据:

根据 中铁四人【2007】298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工程技术人员生活困难补贴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各系列考试报名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根据局人才中心通知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_ __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任职令等原、复印件、报考人报考承诺书

办理时限: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规定时间

办理程序:

1、报考人员根据安徽省人事厅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规定流程上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和承诺书,携带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任职令等原、复印件、报考费用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按照文件规定带上相关证件自己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但报名表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备案;

3、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汇总整理后报局人才中心初审后再报安徽省人事厅审核;

4、公司人力资源部待省人事厅审核后,领回报名所需证书原件,交予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保管;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办理依据:

根据局人才中心下发的各系列考试的通知办理。

考试通过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根据局人才中心通知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照片、证书工本费

办理时限:

根据局人才中心规定时间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人才中心通知下发通知

2、通过公司统一报考人员经考试合格者,根据人事部通知及时上交规定的照片和工本费,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3、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后报局人才中心办理。

办理依据:

根据局人才中心下发的各系列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办理。

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工程系列、经济、会计、审计高级、企业法律顾问:

每年3-4月,

政工系列:每年8-10月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1、个人申请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原件、扫描件JPG格式,中级:原件)

3、《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电子版

4、所有学历证书、现任职称证书及聘任令、经全国统考取得的资格证书(经济、会计高级)、职称外语(成绩为50-60者,用网上下载的成绩单)、计算机证书、发表论文所在的杂志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封底、获奖证书、成果鉴定等其他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

5、参评初级人员的任现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6、破格报告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7、职称评审费(标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

办理时限:

高级:待总公司、局评审、批复后,中级:待局评审、批复后,初级:同中级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文件下发相应系列的职评通知;

 

2、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根据通知上报职评名单;

3、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参评人员名单;

4、根据参评名单下发参评需填写的资料;

5、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职评资料;

6、召开公司相应系列的初级评审会;

7、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初评会结果整理推荐材料,填写考核资料,整理职评数据库,并上报局人力资源部;

8、根据总公司、局职评批复,下发聘任命令。

注意事项:

如职评政策、申报材料要求、时间有变,即以公司当

 

年度通知为准。

办理依据:

根据总公司、局相应职评文件规定办理:

 

工程系列:

教授级高工:根据中铁股份职改【2007】003号《关于

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

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高 级:根据中铁股份职改【2007】00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中、初级:根据中铁四职改【2007】1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政工系列:

根据中铁四政职【2007】10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经济高级:

根据程职改【2004】005号《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会计高级:

根据程职改【2004】004号《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企业法律顾问:

根据中铁股份职改【2009】2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登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每年5月15日前、11月15日前,每年申报二次。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1、个人申请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呈报表》(B5纸)一份

3、所有学历证书、现任职称证书及聘任令、经全国统考取得的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登记表》、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从事技术工作年限的人事令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用B5纸)

4、职称评审费(标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

办理时限:

待局审批后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据相关文件下发职评通知;

 

2、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根据通知上报职评名单,并组织申报;

3、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参评人员名单和参评资料;

4、召开公司相应系列的初级评审会;

7、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初评会结果整理推荐材料,填写考核资料,并上报局人力资源部;

8、根据局批复,下发聘任命令。

注意事项:

1、个人参评申请要有单位(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机关部门)公章;

 

2、如职评政策、申报材料要求、时间有变,即以公司

当年度通知为准。

办理依据:

根据总公司、局相应职评文件规定办理:

 

全国统考各系列:

根据中铁四职改【2007】2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全国统考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工程系列:

根据中铁四职改办【2008】1号《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铁四职改办【2007】1号《关于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铁四职改【2007】1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每年2月份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

申报资料:

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办理时限:

中级:每年3月底前,高级:待总公司核发后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据前一年的职评通过人员情况下发通知;

 

2、需办理证书人员按照通知规定上交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相关要求按照程序整理资料,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局人力资源部办理;

4、办理的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保管。

办理依据:

根据局相关规定办理

 

执(职)业资格证书托管、奖励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宋晓敏、余红(证书、档案管理)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申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73(宋晓敏)、0551-3742263(余红)

申报资料:

证书原件、《考试合格登记表》、书面委托书

办理时限:

公司审批后

办理程序:

1、取得证书人员将证书原件、《考试合格登记表》、书面委托书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与证书持有者签订《执(职)业资格证书托管协议书》;

3、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证书交接、登记、《考试合格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手续;

3、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一次性奖励核发手续;

4、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证书托管期间,按照规定时间办理使用年费核发手续。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09】88号《关于规范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办法》、中铁四七人【2010】164号《关于修订〈规范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技师每年11月15日前申报,高级技师每年5月15日前申报。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报资料:

《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评审表》、《技师(高级技师)评审推荐简表》

办理时限:

待局、总公司审批后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通知下发职业技能鉴定通知;

2、参加鉴定人员申报个人资料;

3、公司人力资源部整理撰写鉴定资料并上报局人力资源部鉴定;

4、根据局鉴定结果,下发任职文件。

注意事项:

一定要根据要求填写上报。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人【2006】71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七人[2010]018号《关于印发〈第七工程分公司高技能人才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高技能人才考核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申报时间:

每年7月20日前申报,每年考核一次。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报资料:

《技师、高级技师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表》、《技师、高级技师民主测评表》

办理时限:

根据局通知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通知下发考核通知;

2、技师、高级技师撰写个人业绩总结,由其所在项目部上报《技师、高级技师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表》、《技师、高级技师民主测评表》等考核资料;

3、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基层项目部上报的考核资料及评分结果,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考核结果整理考核资料,上报局人力资源部;

5、局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人员进行续聘或解聘;

6、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续聘或解聘文件精神,下发本公司人员的续聘或解聘文件。

注意事项:

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填写《技师、高级技师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表》、《技师、高级技师民主测评表》。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劳【2005】110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技师、高级技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各类培训、在职学历教育的费用审核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报资料:

个人培训、计划内在职学历教育费用的相关票据

办理时限:

公司领导审批后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培训、计划内在职学历教育费用的相关发票,并将培训费和差旅费分别粘贴在两张单据粘贴表上;

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3、公司领导审批、签字;

4、反馈给报销者本人。

注意事项:

1、旅游、出租车、餐饮等费用不予报销;

2、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相关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或经审核培训合格。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财【2002】20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探亲、上下班交通、调转分配、就医、会议补助、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公司计划内学历申报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根据局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报资料:

个人申请

办理时限:

公司领导审批后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申报在职学历培训申请,申请人所在项目(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公章;

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资格;

3、公司研究审批;

4、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资料并上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5、毕业后将个人学籍档案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完善相应的个人信息,毕业证书原件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保管。

注意事项:

1、管理岗位,专业对口;

2、必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3、个人申请要有所在基层单位(机关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盖章。

办理依据:

根据局每年教育计划

公司计划外学历认定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报资料:

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原件

办理时限:

局人力资源部审批后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在职学历教育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原件;

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报局人力资源部;

3、局人力资源部审批;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结果,将审批同意的学籍档案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完善相应的个人信息,毕业证书原件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保管。

注意事项:

1、管理岗位,专业对口;

2、必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办理依据:

根据局每年教育计划

公司各类专业用书的订购、审核、管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报资料:

订购的各类专业用书、购书发票

办理时限:

随时

办理程序:

1、用书部门提交订购的各类专业用书、购书发票;

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注意事项:

用书部门需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可购买。

协助公司员工子女入托、转学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办资料:

入托或转学申请、户口本、转学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随时

办理程序:

1、员工提供子女入托或转学申请、户口本、转学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

2、人事部审核、确认后,联系幼儿园或学校;

3、根据幼儿园或学校的规定,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类人员上岗证延期办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根据局通知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办资料:

持证人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一(二)级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延期证原件扫描件,照片1寸、2寸各4张。

办理时限:

取证后每两年办理一次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

2、持证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公司人力资源部整理、审核资料;

4、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相关网上将资料输入信息数据库;

5、省建设厅、交通厅审批。

注意事项:

持证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培训、取证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黄丙香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室

办理时间:

根据局人力资源部、公司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

0551-3742332

申办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照片

办理时限:

根据局人力资源部、公司相关通知

办理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局人力资源部相关通知、公司施工生产经营情况下发培训通知;

2、各单位、项目部、机关部门按照通知精神上报培训人员名单;

3、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部门申报的培训人员名单,并报公司研究审批;

4、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后的培训名单通知各参培人员所在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部门,要求各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5、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办理相关的证书。

注意事项:

1、参培人员要及时到位;

2、参培人员及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照片。

办理依据:

根据局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通知、中铁四七人【2011】196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存档资料收集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余红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申报时间:

随时

联系电话:

0551-3742263

提供资料:

各类奖惩及其它需存入个人档案的个人存档资料

办理时限:

随时

办理程序:

1、各相关部门将已经办理完的员工个人奖惩资料、其它需存入个人档案的存档资料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

2、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3、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将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1、请相关部门及时将办理的员工个人奖惩审批表和存档资料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

2、审批表或存档资料上单位意见、印章、签字等要齐全。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局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借阅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余红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联系电话:

0551-3742263

提供资料:

查阅档案审批表

办理时限:

随时

办理程序: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公司管理的人事档案,要由中共党员干部2人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表”由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2、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书面说明理由,经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3、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拆散、损坏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注意事项:

1、中共党员干部2人持《查阅员工档案审批表》办理。

2、查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拆散、损坏档案材料。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局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证书借用工作指南

办理人员:

余红

办理地点:

公司机关办公大楼405、406室

联系电话:

0551-3742263

提供资料:

借用证书申请、审批表

办理时限:

随时

办理程序:

1、个人、部门提出借用证书申请,填写《执(职)业资格证书借用审批表》;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3、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室予以登记。

注意事项:

1、申请借用证书单位(部门)在单位(部门)名称栏要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

2、证书使用后及时归还。

办理依据:

根据中铁四七人【2009】88号《关于规范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办法》文件规定办理

稿件录入:黄勇军责任编辑:黄勇军

稿件录入:徐鹏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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